搜搜小说网
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
封推感言(第1页)

2017515,小透明扑街竟然上封推了!!!

我很少写感言,因为这会毁了我高冷的人设……(大雾)

其实真实理由是责编挥舞小皮鞭告诉我要写感言……要知道我连上架感言都没写过QAQ。

所以,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,最后想了想,那就随便说说吧。

我开始写小说,完全是个意外。我曾经也多次强调,我是因为看了滚开大大的《巫师世界》,实在太喜欢了,看的我热血沸腾。然后一个没把持住,再加上一时热血上头,我就特别冲动的跑来开巫师文了。

以前看小说的时候,总觉得写文就是讲故事,应该不是太难。但真正开文后,我才发现亟待解决很多问题。

其中最让我自我怀疑的,是对于某种概念的诠释,譬如说这个概念可能是“巫师”、“世界”、“邪恶”、“正义”,甚至“亲情”、“友情”、“羁绊”等等等等……

如何诠释出一个概念,能让读者有共鸣。这让我很纠结,而且很多概念也是复杂的,正义也有徒于表面,邪恶也有相对而言。

举个栗子,譬如我想写“童年”,童年可以是宫崎骏《龙猫》里毛绒绒的猫咪巴士,也可以是游戏《艾迪芬奇的记忆》的那座充满奇思妙想的小屋,还可以是《爱丽丝漫游仙境》的那顶疯帽子。

这些都是童年,但无论你选择哪一个面向去描写童年,诠释出来的东西总是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。

越写到后面,越会出现自相矛盾的概念,这让我时常抓耳挠腮,想尽一切办法去弥补去解释,这个时候就需要引入第三方概念,到时候概念一多,就更加混乱了。终归来说,还是笔力驾驭不住情节。至于为何会这样,我自己已经找好了理由:大概是因为我学的理科?(然而并不是

除此之外,当然还有很多我解决不了,但尽量想办法去改善的问题,譬如文笔,譬如节奏,譬如剧情的起伏等等……

————

作为一个萌新作者,我从没想过会有人看我写书。我开文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“热血开文---无人问津---情绪退潮---悲惨太监”的结果。

我估计很多写手,都会经历以上的过程。

我比较幸运的是,在“无人问津”的时候遇到了责编青狐大大,在“情绪退潮”的时候又遇到了你们。

所以“悲惨太监”的结局,应该不会到来。

最后,感谢金主爸爸,感谢阅文平台,还有感谢所有支持牧狐的人。

以上。

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,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。

都市战神之怒  吃绝户?我搬空侯府库房嫁残王  我,衙门神捕,开局改良伏魔符  外乡人的旅途  一品红人  入狱十年,谁还见义勇为啊  甜诱!傅爷怀里的顶流小妖精超撩  穿越后,她在府上开班了  强嫁侯爷后,主母每天都在努力失宠  夫人今生不从善  全家偷听我心声后,七个舅舅杀疯了  穿越之惨死傻妇自救指南  前任劈腿,我转头闪婚全球首富  咬红唇  恶毒后娘重生后,和离打脸夺气运  《这世上再无任何人会记得她》关满妹傅黎  陈明何艳秋  逍遥之征服万界  《所有人都以为她过得幸福,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婚姻的苦涩》夏思璇阮离渊  拒绝为女主背锅,做独自美丽女配  

热门小说推荐
离婚后,前夫膝盖跪穿求复合

离婚后,前夫膝盖跪穿求复合

江晚月嫁给盛泽琛3年,这3年里,盛泽琛从来都只把她当替身。两人3周年结婚纪念日,盛泽琛只给了她一纸离婚协议,只因他的白月光回来了。江晚月为了腹中的孩子第一次誓不妥协,可她却受到了盛泽琛一次次令人绝望的打击...

这就是我的篮球

这就是我的篮球

蝴蝶的翅膀可以带来龙卷风,田野的双手也必定能撼动整个篮球世界。他们一路曲折,但他们无坚不摧。这是我们大家的篮球。...

我在快穿世界送外卖

我在快穿世界送外卖

食为天外卖系统!本系统囊括了三千世界所有美食与食材,可以跨越世界壁垒为宿主送外卖,无论您身在何处,只要动动小手指,我们的外卖都可以立刻来到您的身边!迟矜然光荣地被系统选为外卖人员,从此和某了么与丽团打上了擂台!...

桃源花乡

桃源花乡

山野少年叶凡,父母被害,妹妹双目失明,自己被打断一条腿,原本以为这辈子报仇无望。直到那天,叶凡上山采药碰到水潭洗澡的寡妇张,从此人生变得多姿多彩...

种田:带着傻夫逃荒后暴富了

种田:带着傻夫逃荒后暴富了

二十一世纪特种兵花楹执行任务时,被炸身亡。醒来第一眼就差点被吃掉。惊魂未定发现自己连男朋友都没交过,就成了大肚婆,未出世的孩他爹还是个傻子。还好手握亿万空间物资,逃难咱也不怕。基建咱也能搞定。只是这玉矿挖起来有点儿麻烦!这边做着首富的梦,那边频频被追杀。既然你们不长眼惹到她,她也只好大发善心的教教你们做人的道理。让他们知道什么是,武功在高也怕菜刀。等下,那些人为什么这么怕她的傻夫,就连皇帝也...

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

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

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,不喜勿入那一年,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,然后,修仙的全疯了!  出来修仙,你天赋好不好,宝贝多不多,有没有机缘,这些都不重要,但你一定要记住,有一个人你不能惹。 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。  但是他的刀,比光还快,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。  他的拳,比天还重,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。  他的嘴,比我还贱,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,让皎月燃烧。  他是谁?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,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。  多年以后,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,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? 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,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,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,说话又好听,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,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。 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?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?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,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...

每日热搜小说推荐